关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旅学院学生符盛华退学处理的公告

文旅学院 2023-06-02

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以及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、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。

序号

姓名

学号

班级

专业

性别

1

符盛华

20247076

2020级休闲体育3班

休闲体育

 现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,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。

如对学院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,学生向文旅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联系人:李冰清18723101755

 
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旅学院

2023年6月2